《2012年春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9 10:34:00] 共阅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组织2012年春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委托单位)等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现将《2012年春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校人事处
2012年3月20日
2012年春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公告
为满足我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提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同时做好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组织2012年春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委托单位)等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中央在闽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
2、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3、部分单位委托笔试招聘工作人员。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50名(含委托笔试招聘8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以下简称专门岗位)的人员,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201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201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岗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12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均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类”下所有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直接报名
1、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考前请认真参阅招考公告和常见问题,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核的,可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申诉通道”向省公务员局申请裁定。报名即将结束时请再次查看个人的最终报名审核结果。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3月20日—28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报名系统于3月28日下午5时关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0日—29日中午12时,随后资格审核系统关闭。有关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委托单位分别负责省属(含中央在闽)单位招聘岗位和委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专门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
4、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4月16日—21日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二)现场网上报名指导
网上报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3月27-2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省人事考试中心,由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指导。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除报名费。有关报考人员应先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回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受有关单位委托的招聘岗位和专门岗位的人员只参加统一笔试,其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核准等按照我省和当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请、省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2、统一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使用综合基础知识A卷,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报考工勤岗位人员使用综合基础知识B卷,题型为客观题。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时间。4月22日(星期日)上午,综合基础知识A卷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B卷9:00—11:00。
4、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5、办理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为符合笔试加分政策、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和“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专门岗位的不予加分)、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审核办理加分。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发布,逾期不予受理。
6、成绩查询。5月15日前省公务员局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其合格线,并书面通知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考生也可通过声讯台9616893711按4号键查询成绩。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另有技能测试的按其要求进行,技能测试具体内容、形式和时间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确定并组织实施),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弃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应从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2、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专门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面试,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按一定比例折算,具体见各招聘岗位信息表。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除招聘岗位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名次按以下办法解决: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面试的成绩也相同,则报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选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等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应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签订聘用合同等。
六、咨询和监督
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13365918335。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流动调配处联系,电话:0591- 87833713。
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方式具体见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省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78460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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