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接待、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以来访、来信、来电、邮件等形式进行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案件,根据流程予以办理; (2)对调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 (3)接受保险法律、调处程序等咨询; (4)撰写调处工作信息、文件和材料; (5)处理和撰写协会对外的一般性法律文件,对协会对外文件、材料、合同、公约等进行法律审核; (6)参与处理协会所涉的诉讼和仲裁,以及会员单位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的应对协调工作; (7)实施我市保险合同纠纷调处工作交流、宣传、考核的具体工作; (8)参与本部门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9)完成协会领导和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法律、金融、保险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遵守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未受过保险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违法纪录; (3)综合素质良好,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沟通协调能力强; (4)熟练掌握计算机日常办公操作技能; (5)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